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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子研究所有限公司遗留办负责人公开选聘公告

摘要:

湖南省电子研究所有限公司遗留办负责人公开选聘公告

摘要: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 2023-05-08 11:41:27

详情描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省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大力选拔和任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管理人才,根据《湘科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改革方案》《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外公开招聘、对内员工岗位竞聘管理办法(试行)》(资管人资〔2023〕22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湖南省电子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所)遗留办负责人实行公开选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选聘原则。坚持“人选来源于市场、标准市场确定、结果市场检验、薪酬市场决定”,做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坚持契约化管理原则。严格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全面实行契约化管理,明确双方的年度任务与任期目标,以及责任、权利、义务,以业绩为导向,注重激励,强化约束。

(三)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职业经理人选聘、管理、考核、退出要依法依规进行,签订合同条款等都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选聘范围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分)公司符合条件的正式员工均可报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及主要职责

(一)应聘条件

1.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管理工作经历或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2.年龄男一般不超过54周岁(即1969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女一般不超过49周岁(即1974年4月30日(含)以后出生);

3.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退出岗位人员劳动关系,保障人员稳定;

2.负责处理电子所遗留问题事项并与资管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遗留问题上报,年度资金收支上报,年度资金预算表上报及其它需要上报的事项;

3.负责电子所原名下的土地房产产权变更手续办理、土地房产出租管理、安全管理及租赁资金的收支管理;

4.负责电子所退出岗位、离退休等人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考勤休假、薪酬计发、退休办理等有关事项;

5.负责处理以电子所名义争取原事业编身份职工涉及的财政拨款和政策支持等有关事项;

6.负责电子所退出岗位人员的维稳工作;

7.负责电子所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管理和处置;

8.资管公司授权的其他职权。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列入人选范围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严重处分或其他因素影响使用的。

四、选聘职位及职数

序号 选聘职位所在单位 选聘职位 选聘人数
1 电子所遗留办 主任 1
备注:该岗位职级相当于资管公司本部中层副职级。

五、选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按照岗位选聘条件和具体要求,采用个人自荐的形式报名,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及应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zggs2023zjp@163.com,或将以上报名资料纸质版复印件报送至湘科大厦719室党委干部部(联系电话:0731-89088628)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

2)应聘者报名与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者须按照选聘职位各项条件要求一一对应填写,专业名称须与本人毕业证一致。未按要求填写,因错、漏、改、增字造成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取消应聘资格的后果。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办公室对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对照选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并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中择优筛选一定数量人员进入选聘选拔环节。

(三)选聘面试

本次选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即竞聘演讲+题本回答+考官提问的方式。具体由选聘工作办公室另行制订选聘面试实施方案。

(四)组织考察

面试完成后,以面试合格人员确定人选,并进行考察;若无面试合格人员,此次选聘终止。考察组通过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进行个别访谈或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其现实表现和实际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综合考察报告。如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选聘岗位的情况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此次选聘终止)。

(五)研究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资管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人选

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正式聘用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予以聘任。公示期间发现影响使用问题的,取消聘任资格。

六、选聘人选聘任及管理

选聘人选按照职业经理人管理体系进行全面管理,对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由资管公司与选聘人选签订岗位聘任协议及业绩合同(含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依法依规建立契约关系,按照约定严格考核、实施聘任、解聘及兑现薪酬。

七、相关说明

1.应聘者应对所提交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选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要求。

3.对应聘者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严格保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和选聘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事项及问题,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联系方式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731-8908862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地址:长沙市长沙县漓湘东路9号湘科大厦7楼

 

附件: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

 

湖南湘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5月8日

  • 附件:资管公司应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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